关于评选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本科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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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本科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2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学院(部):

为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弘扬传承“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激励广大学生争当先进、锐意进取,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个人奖项

1.优秀学生

2.“红烛”师范生

3.优秀学生干部

4.优秀毕业生

5.优秀学生标兵

6.学生年度人物

(二)集体奖项

1.先进班级

2.标杆宿舍

二、评选条件

参见《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奖励办法》(陕师校发〔2022〕133号)(附件1)。

三、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名额控制在学院(部)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总数的10%以内。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等荣誉,且在校表现优秀的,复学学年自动认定为“优秀学生”(不占单位正常名额)。

2.“红烛”师范生名额控制在学院(部)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师范生总数的3%以内。

3.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控制在学院(部)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总数3%以内。

4.优秀毕业生名额控制在学院(部)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

5.优秀学生标兵每个学院(部)推荐1人,全校共推荐21人。

6.学生年度人物每个学院(部)推荐本科生1人(研究生推荐工作由研工部统一组织),全校共评选学生年度人物10 人(含研究生)。

7.先进班级根据学院(部)学生班级数量分配,30个班级以上(含30个)的学院(部)推选3个,15至(含15个)30个班级的学院(部)推选2个,15个班级以下的学院(部)推选1个。

8.标杆宿舍在条件范围内均可申报,(名额详见附件2),如升学去向暂未全部确定,该奖项可延后申报。

四、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或集体提交申请,学院(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推荐,结果在院(部)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于4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本科生教育管理科。

2.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对学院(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相关程序组织综合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3.学校举办综合表彰典礼暨优秀学子先进事迹报告会,为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品、奖金等,10名学生年度人物做先进事迹分享。

五、材料报送

(一)学生申报材料

1.个人奖项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表(附件3);

(2)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典型事迹、所获荣誉(校级及以上)及相关照片原图不少于3张),字数不超过1000字;

(3)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4)2023年综测成绩和志愿服务考核认证表;

(5)电子照片(证件照和个人生活照片各1张)。

注:“优秀学生”提供“(1)”和“(4)”,其他个人奖项提供“(1)”—“(5)”。

2.集体奖项申报材料

(1)先进班级: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4);班级风采展示单行材料(基本情况、班风建设、主要获奖、优秀典型等,要求图文并茂,不超过1000字)。

(2)标杆宿舍: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4);相关获奖或录取证明;宿舍成员集体照1张(电子版);展现优良“舍风”的单行材料(人员简介、典型事迹、主要获奖等,要求图文并茂,不超过1000字)。

(二)各学院(部)报送材料

1.学生个人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照片;

2.先进班级、标杆宿舍申报表及单行材料;

3.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汇总表(附件5)。

联系人:齐博洋  崔瑜璠

邮箱:jygl@yuwei-crystal.com

附件: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奖励办法(修订).pdf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评优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优秀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4: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5: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本科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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