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省级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根据《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05〕112号),省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2、省级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缴费标准是什么?
省级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由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8元缴纳。
3、省级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缴费方式是什么?
自2019年1月起,社保费征缴职责由人社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省级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8元/月)不再由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参保人员个人医保账户直接扣缴,改为由学校从在职职工工资与退休人员退休费中每月代扣代缴。
4、省级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属于个人账户么?
省级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与用人单位缴纳的一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费组成。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8元/月)不属于个人账户。每月缴纳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由税务部门收取后划转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5、省级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怎么使用?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主要用于补助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使用范围不限于某种疾病,而是根据住院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是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使用紧密衔接的。省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个参保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一般在办理出院结算时自动结算。
6、省级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由谁管理?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由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使用,基金单独建账、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