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基金的通知-应用表面与胶体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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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基金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6-01  点击:[]

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校部级重点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创新能力,推动学科交叉,凝聚研究力量,催生一批高水平创新成果。学校支持依托我校建设的国家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文旅部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现就征集2022年度平台开放基金通知如下:

一、开放基金资助范围

2022年度开放基金围绕各平台提出的年度总体任务(附件1),资助聚焦指南任务,能解决平台发展亟需问题的申请人。申请人须为我校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2年6月-2024年5月)。根据学校要求,申请人如有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不能申请开放基金。

二、基金项目申请流程

1.申请人下载《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按照指南要求撰写申请书,并由学院推荐,科学技术处统一受理。请于6月5日17:00前将《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办公室科研秘书曹凯超处,电子版发送至caokaichao@yuwei-crystal.com。

2.科学技术处进行形式审查后,将情况反馈给平台,平台与依托学院于6月9日前联合完成评审并在平台网站公示拟资助项目(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平台须将评审组织情况(附件4)于6月12日17:00前报科学技术处。

3.科学技术处将本年度开放基金立项情况报学校审批后,平台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科学技术处协同财务处下拨研究经费。

三、其它要求

1.绩效考核:开放基金的考核工作由平台主持,每个项目的考核指标为T2级及以上业绩不少于2种类型。学校对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实施绩效进行总体考核,各平台每年开放基金项目总体绩效T1级及以上业绩不少于2种类型。平台对执行不好的项目,有权终止资助。

2.经费支出: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陕师校发〔2021〕109号)规定范围开支。

3.成果标注:由开放基金资助所发表的相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及成果报道等,第一单位标注为平台的同时,还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中文字样(“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四、联系方式

关于指南内容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各平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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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联系人:包宇

联系电话:029-85310468

1.2022年度开放基金申报指南.pdf

2.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3.开放基金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4.开放基金评审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