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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按照我校教育实习工作安排,2020级师范生(包含公师和普师)教育实习将进入总结和研习阶段。为做好师范专业“三习”递进贯通的工作衔接,确保教育实习质量,请各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精心安排,有序开展2020级师范生返校、教育实习总结和研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返校安排

1. 2020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统一在2023年11月25日-11月30日之间结束集中和分散自主实习,实习带队教师、学院有序组织学生返校,实习学生返校后,实习带队教师做好与学生所在学院的管理交接工作,学生所在学院(部)做好学生的后续管理工作。

2.普通师范生在2023年11月30日之前结束实习,后续相关工作按照培养单位制定的实习计划安排。

3.带队教师应提前联系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共同做好实习生的实习总结及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实习手册139-140页,须填写评语、签字并盖实习学校公章,实习手册中听课记录、班主任见习周志及教案指定位置须由指导教师填写评语并签字),做好与实习基地的交接工作,确保实习生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二、总结与研习阶段工作

2020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与教育研习阶段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31日。期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学院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教育见习与研习管理办法(试行)》,结合专业特点科学制定本院学生总结和研习工作计划。

2.各学院组织师范生开展《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解读和专题学习。

3.各学院根据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引领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把教育家精神融入研习环节,强化教师职业自律,引导师范生自觉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 各学院根据情况安排“基础教育名师讲堂”,邀请基础教育一线名师、名校长与实习生进行交流,如举办报告会,报告会结束后需要向教务处提交报告视频文件(文件格式MP4)。

5.各学院组织优秀实习生开展实习汇报课展示等活动,并录制讲课视频。

6.各学院在听取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带队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意见及教育实习检查基础上,形成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7.教务处根据带队教师工作情况,按照带队教师人数的30%进行评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8. 带队教师按要求做好各类票据的整理工作,及时办理实习费用报销手续。

9.带队教师按所带学生总人数的10%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按20%推优,在帮扶地区学校(云南瑞丽、广西防城港、内蒙古阿尔山、西藏阿里)进行集中实习的带队教师按所带学生总人数的30%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

10.分散自主实习及其它非集中实习学生不参与评优工作。

三、实习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的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手册;

2.教育实习调研报告(不少于2000字)一份(制式表格见附件);

3.主题班会活动方案一份;

4.教学设计一份(制式表格见附件);

5.多媒体课件一份;

6.《陕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教育实习总结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命名格式为:学院-学号-姓名)(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报告电子版在实习管理系统中提交,无需向学院提交电子版);

7.陕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教育研习考核表;

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1-4、6-7)和电子版(材料2-7)报送各学院教学秘书处。

四、带队教师需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带队教师个人工作总结(制式表格见附件);

2. 带队教师工作手册(末页须有带队教师签名,学院意见处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材料1的电子版及材料2的纸质版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报送各学院教学秘书处。

五、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带队教师需向教务处提交的材料

1. 各实习小组实习期间具有代表性的照片,如校门前合影(必有)、学生上课等开展教育实践的照片,图片以照片内容命名,如**学校合影、**教学课堂、**实践活动等;

2. 实习学校评价表(制式表格见附件);

3.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情况反馈表(制式表格见附件);

4. 实习基地学校基本情况档案(制式表格见附件);

5. 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1)优秀实习生登记表一份;(2)教育实习调研报告一份;(3)教学设计一份;(4)实习感想一份(各材料制式表格见附件);(5)师范专业教育实习总结报告。

材料3和材料5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1-2及材料4仅提供电子版。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学实践科(校务楼118室),电子版(以带队教师为单位统计,不根据实习点拆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带队教师姓名-2020级教育实习总结材料”命名)。

六、学院需向教务处提交的材料

1. 普通师范生《陕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教育实习总结报告》电子版;

2. 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3. 2020级优秀实习生汇总表(含公费师范生和普通师范生);

4. 2020级卓越班全体学生的实习感想、主题班会活动方案、基础教育调研报告、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及汇总表(制式表格见附件);

5. 基础教育名师讲堂的图片、名师简介、授课内容等材料;

6. 在优秀实习生中开展学生课例汇报活动,推选优秀课例汇报案例,提交汇报课活动的相关视频、图片等材料。优秀课例汇报案例按照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学院报1名,100人以上的学院报2名。报送的讲课视频时长5分钟左右,精讲一个知识点,视频格式为MP4,以“学院名称-学生姓名-汇报课名称”命名。

7.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师范生教育实习空中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提交师范生教育实习标兵汇总表。

请于2024年1月8日前将材料3、7的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校务楼118室),材料1-7的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学院名称-2020级教育实习总结材料”命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联系人:薛老师、赵老师

电话:029-85310329

 教务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