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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2023年我校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整体情况,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实习质量,按照工作计划,学校拟组织各公费师范生培养学院开展对2020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加强我校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交流,全面了解我校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整体现状,完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确保实践教学效果。

二、工作组织

以学院为单位成立检查组,按照“自选区域、学校协调、域内覆盖、避免交叉”的原则,开展教育实习的中期检查工作。

组 长:院长(部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部长)、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

成 员:实习带队教师、学科教学论教师,辅导员、教学秘书等。

三、时间安排

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四、工作内容

1.了解区域内各实习基地履约情况及教育实习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2.了解区域内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情况。

3.检查实习带队教师履行职责情况,实习生的在岗情况、表现情况以及实习各环节(试讲、备课、上课、班主任实习、教育调查等)完成情况。

4.与实习学校领导座谈,了解实习学校对我校教育实习工作的建议或意见。

5.为新建基地授牌。

6.加强校地合作,开展招生宣传、科普宣讲、就业拓岗和基础教育调研等工作。

7.慰问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学生。

五、相关说明

1.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选取实习检查区域(另行通知),经教务处统筹协调确定后方可实施。

2.实习检查慰问按照实习基地所在市区为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组检查要覆盖所在市区所有实习基地的全部师生。

3.各检查组应遵守相关规定,避免为相关主管部门和实习基地增加额外负担,尽量在不影响实习基地正常教学活动的情况下开展检查工作。

4.各检查组在检查实习结束后需要提交检查结果反馈表(见附件),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5.为提高效率,节约经费,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鼓励利用其它公务之机兼顾开展检查慰问工作,如是专项赴实习基地开展检查,每个小组原则上不超3人,交通差旅标准按照计划财务处相关规定指定,经费从学校教育实习专项经费列支。

6.各学院参照此方案制定并实施非公费师范生实习中期检查工作。

联系人:教学实践科 薛老师 85310329



教 务 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