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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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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信访、案件工作情况

来源: 日期:2017-06-13点击:

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始终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认真核查信访问题线索,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三年来共受理信访105233件,信访所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招生考试及学校内部管理问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等方面;共立案1164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45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46件,对腐败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在对诸多违纪违法案件的梳理过程中,呈现了以下特点:

一是涉案金额巨大,“一把手”腐败案件有所增加。吉林省原总督学于某,2001-2009年期间利用担任省高校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副厅长、总督学的职务便利,非法收集和索取他人财务共计953万元,受贿159笔,被判处无期徒刑。2013年4月至7月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校长邹某、四川理工学院院长曾某、南昌大学校长周某、成都中医药大学校长范某、党委书记张某共五人,因涉嫌严重违纪先后被纪检部门调查。

二是权力集中、基金资源密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在科研经费方面,2012年,有7所直属高校的9名科研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2013年,重点抽查了30个高校的346个项目,30%的项目存在问题,发现了57个重大问题线索。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教授陈某,利用职务便利事先将自己实际控制的两个公司列为协作单位,通过学校财务将数百万元课题经费划入其中,在未进行相关科研活动的情况下,通过使用虚假票据、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贪污科研经费945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北京邮电大学“核高基”知名专家宋某也因贪污科研经费,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在招生考试方面,近年来联系发生多起案件。辽宁省招办副主任王某和两名副处长,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原副院长申某,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原副主任刘某等,利用职务之便在招生考试中受贿,均被判刑。2013年11月,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蔡某接受调查,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媒体的广泛报道。在基建工程方面,发生的案件占教育系统案件总数的24%。有些学校内部监管形式化,作案手段趋向隐蔽,作案持续时间长,贪腐次数、涉案金额、涉案人员多。长春大学原副校长门某利用主管后勤、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建设过街天桥、综合楼、教辅楼等基建项目的过程中,索贿受贿939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教材管理方面,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材管理处原调研员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教材审批、出版、发行业务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人民币20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原副秘书长季某曾先后担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师资与教材处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以及体育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取得教材的代理发行权,并先后多次收受他人钱款合计1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高等教育出版社生地体环编辑室原副主任肖某,利用其负责组织、协调中学体育实验教材《体育与健康》的编辑、出版、发行的职务便利,在与该教材的代理发行商洽谈、协调教材发行业务的过程中收受感谢费18万元,为他人代理发行提供便利,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三是某些案件性质恶劣,社会负面影响大,严重辱没了教育系统高尚纯洁的职业道德。海南省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与该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冯某,于2013年5月8日晚间带六名小学女生开房,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中央电视台、新华网等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大量网民转发此消息并发表评论,对该校长的“禽兽”行为表示义愤填膺!2013年6月20日,陈某和房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和十一年六个月。

四是窝案串案明显增多,形成共同犯罪。2011年,浙江省永康市发生一起教育系统贪污学生午餐费经费的腐败窝案,在被查处的33人中,1人为前任永康市教育局局长,27人为现任校长,4人曾任校长,1人为现任副校长,涉案总金额达400余万元,中央领导同志曾对此事作出批示:“读了这则消息令人气愤!一些党员干部、学校校长竟敢吃学生的伙食回扣,他们的党性何在?宗旨意识何在?良心何在?对此类问题要严肃查处。”

五是中小学职务犯罪案件明显增加。2011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地区发生百名校长涉贪教育腐败案件,从最初的一起贪污2.5万元的小案,发展为立案24件、26人,其中大案10件、12人的系列腐败。更为触目惊心的是,腐败几乎渗透到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从学生教材、多媒体设备、学生校服,到黑板、课桌、垃圾桶,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都能够从经销商处拿到回扣。最终,24名中小学校长被判处有期徒刑,加上被反贪机关免于立案的,该地区涉贪的中小学校长多达上百人。

六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时有发生。在中央多次强调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下,依然有人对此置若罔闻、我行我素。2013年1月,东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29名干部在营口市一酒店召开寒假工作交流会,期间用公款支付温泉门票7540元。东北大学研究决定,给予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卢某行政警告处分。2013年2月,上海外国语大学培训部组织部分教职员工及家属共计44人(其中家属20人)组团赴泰国旅游,发生旅费共计307120元,人均6980元,职工费由学校创收经费承担。根据有关规定,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责令全额退回全部费用;对主要负责人培训部主任梅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培训部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