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陕西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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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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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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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陕西师范大学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起草全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为学校领导提供咨询;

2.建立和保持陕西师范大学与境外大学、教育机构和有关单位的联系与合作;

3.校际交流协议的签署及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开发与管理;

4.负责学校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实施;

5.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院系的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服务;

6.外国专家的聘请、报批、外事和生活管理;

7.办理校内人员因公长、短期出国(境)手续,以及自费出国留学、探亲、旅游等出国(境)手续;

8.境外办学的联络、审核和报批;

9.国际会议的申报和管理。

港澳台办公室是处理与港、澳、台地区有关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事务的专门机构。港澳台办公室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合署办公,主任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兼任。

  • 雁塔校区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

    邮编:710062

  • 长安校区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编:710119

电话:86-29-85310269  传真:86-29-85310278  邮箱:ipo@yuwei-crystal.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编:7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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