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红烛杯”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陕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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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七届“红烛杯”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部门: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03-07 浏览:次

各学院(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践行学校“西部红烛 两代师表”精神,深入实施“本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激发广大教师教学改革与创新活力,学校决定举办第七届“红烛杯”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现将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大赛主题

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课程育人水平。

二、参赛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参赛教师应为本校在职在岗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应为列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产教融合赛道国家急需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产教融合赛道至少包含1名从行业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且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时间2年及以上)。

(三)教师授课对象应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包括其他类别学生。

(四)已获前六届校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再参赛(产教融合赛道不受限制)。

三、比赛分组

按照文科组、理工科组、术科组、产教融合组4个比赛组进行比赛。

第一组:文科组。教育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学院、国家安全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科类)、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教师发展学院、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第二组:理工科组。心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国际商学院、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第三组:术科组。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类)、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第四组:产教融合组。为引导教师通过课程教学创新,推动产教融合走深走实,提高学校与社会及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成效,全面提高学校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提升学校自主创新能力,本次比赛设置产教融合赛道。该赛道除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以外的其他本科教学单位均可参加。

四、比赛及推荐流程

第一阶段:初赛阶段(3月初至4月初)

(一)学院(部)组织院级初赛。各学院(部)积极动员教师参赛,结合学院(部)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院级选拔。

(二)学院(部)确定推荐复赛名单并提交报名材料。各学院(部)确定参赛选手,按照推荐限额(附件1)填写参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第一到第四组推荐指标总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须推荐1名正高级职称教师参赛),同时提交报名材料(第一、二、三组参赛要求及材料详见附件3,第四组详见附件4)。

第二阶段:校级复赛(4月中旬前)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参赛教师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按参赛教师数的一定比例确定进入校级决赛人选。

第三阶段:校级决赛(4月底前)

(一)决赛流程:校级决赛采取现场评审方式进行。参赛教师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首先进行10分钟的教学设计创新汇报(汇报内容与提交的教学创新报告一致),然后进行10分钟的现场课堂教学展示(展示内容与提交的参赛材料一致),最后专家评委依据选手汇报和教学展示进行5分钟的提问交流。

(二)决赛时间:校级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参赛要求

(一)教师以个人形式参赛,按照要求选取参赛组别,依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选取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

(二)参赛教师课堂教学应体现课堂教学创新的要求,有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课堂教学环节和要素创新的实践基础。

(三)为进一步发挥课程育人功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参赛教师应在参赛中积极落实“课程思政”理念。

(四)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作为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助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为教师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并对参赛内容进行把关,尤其要对意识形态和政治性进行把关。

六、比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等奖项,获奖名额根据报名总数按比例确定。

(二)表彰奖励。本次比赛将对获奖者(单位)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对一等奖获奖教师,学校将在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及其他教学项目立项中予以优先考虑。


教务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