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Graduates Enrollment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2017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 发表时间:2017年10月30日 16:51 | 浏览次数: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 ”。
学校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 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传统,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30万余人,形成了“抱道不曲、拥书自雄”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的校风。现任党委书记甘晖研究员,校长程光旭教授。
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800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从2000年开始建设,目前已成为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雁塔校区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目前主要承担本科一、二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以及教师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培训以及留学生教育等任务。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有63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工程硕士9个领域)。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7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8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各类研究中心(所)60个。学校设有远程教育学院、教师干部教育学院等办学机构,此外,还设有教育部西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和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以及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等几十个学术团体和学术机构。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 17600余人,研究生 17400 余人(其中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9000余人),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学生41500余人,外国留学生 900 余人。长期以来,学校以质量为生命线,狠抓教学管理和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8项;9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4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2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双语示范课程,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双语示范课程;11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11个专业被确立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8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项目(包含10个专业)获批教育部“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持续提升。近5年来,人文社会科学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913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类项目 221项,教育部项目 154 项;特别是2015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类项目61项(含单列学科),居全国第5位,其中,后期资助项目14项和教育学单列项目10项,均位居全国首位;出版学术著作 564部,发表学术论文 6544 篇;有166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自然科学共争取纵向科研项目94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点项目2项、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1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1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项和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1项;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项;教育部中央财政技术成果转化重大专项1项。出版及参编学术著作118部,其中专著39部,发表学术论文7005篇,46项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授权专利518项,其中发明专利436项。
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和“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大力弘扬“厚德敦行”文化精神,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1999年被中央文明委首批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十八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两校区图书馆面积达5.9万平方米,藏有纸质图书 380.81 万册,电子图书26000 GB。学校还设有博物馆,由妇女文化博物馆、历史文化博物馆、书画艺术博物馆三部分组成。学校编辑出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其中《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首批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是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11种高校社科学报之一。学校出版总社有限公司出版社是全国年销售额过亿元的10家高校出版社之一;杂志社是由教育部主管的拥有系列教育类刊物的大型期刊社,共发行 9 种为基础教育服务的专业期刊,其中 4 种刊物为国家核心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设有“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学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与合作交流关系,培养留学生4000余人。作为中方合作院校建有2所孔子学院。
当前,陕西师范大学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正朝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在学期间学费执行我校录取的同一专业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三)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 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 全天 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 2017 年 1 月 10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
(五)招生报考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 614A-640 号龙成大厦 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上述四个报名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二、考试
1、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2、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0日 9:00-15:00 进行。
三、复试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
时间:2017年5月15日之前。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17年6月下旬函寄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或自费兼读博士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七、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待遇
录取的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按照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其它费用自理。同等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博  联系电话:029-85310346  传真:029-85310349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119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yuwei-crystal.com
十、其他
1、我校博士生和硕士生招生各专业无参考书目。
2、陕西师范大学有多年招收和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经验和办学实力,欢迎广大的港澳台同胞踊跃报考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附件:
1.2017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xls
2.2017年港澳台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xls
3.2017年港澳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xls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我校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