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网报温馨提示(一)-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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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网报温馨提示(一)

作者: |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6:36 | 浏览次数:

一、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必须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和“定向就业单位”。

所有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本科和研究生毕业单位按照本人毕业证书填写(学校更名的填写更名前的名称)。

二、毕业信息

考生填报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获学士学位专业”“获学士学位年月”“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本科毕业单位”“本科毕业专业”“本科毕业年月”“本科毕业证书编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硕士学位专业”“获硕士学位年月”“硕士学位证书编号”“硕士毕业单位”“硕士毕业专业”“硕士毕业年月”“硕士毕业证书编号”等必须按照本人取得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填写。

如因本人毕业院校或专业更名,可在下拉菜单选择“其他”后填写。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学习形式,可登录“学信网”查询。

三、报考导师

除教育博士、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项外的其他考生须网报时在“备用信息”中填写报考导师姓名;在“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封面填写报考导师姓名。

四、应届硕士研究生

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填写硕士学位和毕业信息。“硕士毕业证书编号”填“无”。

五、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最后学位”填写学士学位;“最后学历”选择“大学本科生”。

六、其他

网报系统不能修改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报考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信息。如考生需要修改这些信息,请新增报名信息并完成缴费。考生提交材料须按照本人最终确认的报名号进行报名。已缴费但未提供报考材料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会统一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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