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兼职教师的通知-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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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兼职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3     文章来源:     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兼职教师的选聘与管理,根据《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兼职教师选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兼职教师主要从校内在职在岗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师(含辅导员)中聘任。

二、具体条件

兼职教师主要承担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原则上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热爱思政课教学,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品德规范,能够按时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及相关教研室学术活动。

(四)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兼职教师申请表》(附件1),经主管单位同意后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于7月1417:30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至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陕西师范大学)办公室(文澜楼一段5层)。

(二)资格初审。研修中心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

(三)综合考察。马克思主义学院、研修中心组织笔试、教学试讲等综合考察,确定聘用人员。

四、教学任务及待遇

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工作实际和教师总体情况,安排相应教学任务。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劳酬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标准确定


联系人:    薛占飞

联系电话:029-81530829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

(陕西师范大学)

2023年7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