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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杰出校友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部门:校友总会办公室(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3-12-04]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各地校友会:

为充分发挥杰出校友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弘扬“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品格,激励广大校友爱校荣校,为母校发展、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杰出校友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第十一届杰出校友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陕西师范大学正式注册学习并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学生,或曾经工作过一年以上的教职工。

二、评选类别和名额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杰出校友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规定,我校杰出校友分为5类,分别是: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类、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类、公共服务类、工商企业类、文化艺术体育类。

第十一届杰出校友在“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类”中进行评选。评选工作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三、工作安排

1.推荐人选(2023年12月4日—2024年2月29日)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校友总会、各地方校友会均可向评审委员会推荐杰出校友人选,也可采取校友自荐或他人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推荐表见附件2。

推荐材料(附件2、附件3)于2024年2月29日之前交至校友总会办公室。纸质版需推荐人选在校时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现任负责人签章后提交至校友总会办公室(新勇活动中心东107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友总会邮箱:alumni@yuwei-crystal.com。

2.评审公示(2024年3月1日—5月30日)

校友总会办公室对所收集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杰出校友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推荐人选进行复审和评选,提出提名人选;校长办公会确定拟获杰出校友奖人选,并在学校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3.表彰宣传(2024年6月)

对评选出的第十一届杰出校友在2024届毕业生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杰出校友水晶奖杯和50克纯金质奖章,并通过校内外媒体广泛宣传。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推荐。各教学科研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杰出校友候选人推荐工作,全面做好杰出校友推荐人选的挖掘工作,确保每个二级党委(党总支)推荐人数不少于1人;各地方校友会积极发挥作用,在本区域认真挖掘,积极推荐,将推荐材料提交至校友总会办公室,校友总会办公室将推荐材料转送至校内相关的二级党委(党总支)。

2.深入挖掘,确保质量。各推荐单位要充分挖掘典型,认真撰写校友先进事迹,按照评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推荐材料,力争把在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行业中对国家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充分彰显学校“扎根西部、甘于奉献、追求卓越、教育报国”精神品格,关注关心支持母校建设发展的优秀校友推荐出来。

3.加强统筹,广泛宣传。杰出校友评选工作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校友总会办公室要做好全面统筹,按照工作安排确保组织、评选和宣传表彰等各环节顺利开展。校内相关单位对杰出校友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杰出校友候选人的典型事迹,提升学校人才培养的影响力。


评选工作联系人:张亚婷

电 话:029-85310585


陕西师范大学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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