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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暂行) 师财〔201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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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暂行)

师财〔2017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电算化的管理,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及会计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处管理全校的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对全校会计电算化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处长全面负责会计电算化工作。独立核算单位管理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工作。

第三条  财务处管理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研究制定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学校会计电算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电算化人才培训工作;总结、交流、推广会计电算化经验,提高学校的会计电算化水平。

第四条  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分为:电算化主管岗位、系统管理员岗位、操作员岗位和审核员岗位。在不违背内部牵制原则下,会计电算化岗位可按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方式安排(电算化主管由一位或多位副处长兼任),同时,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设置相应岗位权限。岗位设置见下图:


第五条 学校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依据业务分工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会计电算化工作职责及工作权限

第六条 电算化主管岗位职责及权限:

1.负责全校会计电算化工作规划、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负责设置电算化岗位、操作权限和人员分工,协调各岗位的工作关系,落实岗位责任制。

3.依据会计制度和财务软件的特点,结合我校实际,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和核算方式、设置会计科目、项目及相应的计算公式。

4.组织评审重大软硬件项目应用的可行性报告,评审财务软件升级或修改需求报告,并协调组织财务软件公司实施。      

5.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财务处处长并提出解决方案。

6.未经会计电算化主管批准,任何人不得修改系统数据,不得向外提供任何电子数据。

7.负责组织和管理会计电算化人才培训工作。

第七条  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1.负责会计电算化软、硬件定期升级的可行性论证。

2.负责财务系统软件、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以及财务处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版本升级,对于无法解决的系统问题,及时与软件公司联系解决。

3.负责机房服务器及其他硬件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设备升级。机房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应定期检查机房设备,除系统管理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出入机房,不得擅自开启或关闭财务系统服务器。

4.负责系统软件的初始化、数据定期备份恢复存档、记账以及年终结转工作,其中磁性介质存储的数据实行双备份,并做到异地备份。

5.负责会计电算化的安全管理工作,使用财务软件的计算机上,需装入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定期升级,对病毒进行实时监控、清除,确保财务软件的正常运行。

6.根据电算化主管批准,负责设定、修改操作人员的财务软件操作内容和功能权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任何系统设置。

7.协助电算化主管规划和推进学校会计电算化工作。

8.系统管理员由专人担任,以保障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进行,此岗位不得兼任出纳和其他会计电算化岗位工作。

9.负责对操作员、审核员日常工作中的常见软硬件问题进行维护和培训。

第八条 操作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1.负责对会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及时准确输入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2.操作人员无权修改原始凭证上的数据,对已录制的错误会计凭证,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工作规范要求予以更正,发生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3.操作人员只能按照所授予的权限对财务系统进行相应操作,严禁超越权限或使用他人密码进入系统操作。

4.操作人员依照财务软件操作规程,进入使用和退出系统,严禁在使用过程中强行中断,以免破坏会计数据。不得将各自密码告知他人。

5.各电算化操作人员应对各自使用的计算机安全负责,应懂得简单的维护工作。对无法解决的软、硬件故障,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

第九条  审核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1.负责对输入及输出计算机的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

2.审核员只能按照所授予的权限对系统进行相应操作,严禁超越权限或使用他人密码进入系统操作。

3.审核员依照财务软件操作规程,进入使用和退出系统,严禁在使用过程中强行中断,以免破坏会计数据。不得将各自密码告知他人。

4.审核员应对各自使用的计算机安全负责,应懂得简单的维护工作。对无法解决的软、硬件故障,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

第三章  电算化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条  财务网络系统应封闭运行,未经批准不得与其他网络连接。禁止在装有财务系统的计算机上下载、安装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程序。

第十一条  严禁使用外来盘,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如需使用须经过病毒检查或格式化处理。                                              

第十二条  个人操作密码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将密码告诉他人使用,重要岗位密码要定期更换。

第十三条  各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停止操作或离开岗位时,应及时退出系统,以防止他人越权使用。

第十四条  各岗位人员在工作变动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立即更换所有口令,并开始承担自己接替的所有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学校主管财务校领导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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