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术委员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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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术委员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作者:ssdxswyh     发布日期:2017-03-29     浏览数:

陕西师范大学第六届学术委员会于2015年9月15日成立,一年多来,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逐渐理顺,一方面,是职能部门逐渐认识到学术事务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后更利于开展工作;一方面校学术委员会也理清了自己的职能权限。同时,双方逐渐达成一致的默契,即,行政与学术应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学校发展。校学术委员会2016年的工作具体如下:

1. 为更为有效而合理地开展工作,依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校学术委员会按照工作性质组建了专门委员会。3月3日,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成立7个专门委员会,即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含科学伦理委员会)、学科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规划与预算评议、学术评议、学术申诉等7个专门委员会,每位委员都加入2个专门委员会,主要通过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方式行使相关职权并履行职责。

2. 制定并出台了《陕西师范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起草规程文本,由全体委员讨论,并征求、吸收了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意见。6月14日,校学术委员会通过公文系统下发《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师学术发〔2016〕2号),以此指导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下同)重新组建或调整本单位的学术分委员会,同时制定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和备案。

3. 依据工作任务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及秘书长会议。9月29日,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召开本年度第一次主任联席会议及秘书长会议,主任联席会议讨论确定了校学术委员会另聘委员的总人数及各专门委员会另聘委员的人数,讨论了另聘委员的产生程序。在此次联席会议上,主任委员们在初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校学术委员会工作“切实履行章程、严格工作程序、努力加强沟通、共促学校发展”的基本方针。主任委员认为,学术委员会是否能够正确而合理地发挥作用,章程、程序、沟通、发展是最为重要的关键词。这一原则和方针也在后来的秘书长会议上进行了宣传与介绍,各与会者皆表示,一定要努力加强与委员之间的沟通交流,相互理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学校发展。

4. 依照计划,进行了另聘委员的推荐审核工作。另聘委员指的是正式委员之外的非专任委员。由于一方面学校学术事务繁杂而头绪众多,另一方面委员人数有限,而正式委员自身的工作也比较繁忙,因而为更为有效地开展工作,并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启动了另聘委员的推荐审核工作。另聘委员主要由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提名,或由学院自主提名,然后由学院采用学术分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方式产生正式推荐人员。全委会正式审议并通过另聘委员人选后,从下一学期开始,通过正式程序产生的另聘委员将在各自的专门委员会中履行与正式委员相同的职责和义务。

5. 完成各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重组或调整以及分委员会章程的审核备案。各学院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章程》、《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陕西师范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组建本单位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目前,26个学院中心的该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各分会组成情况也已报校学术委员会备案。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经学院新一届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皆已报校学术委员会,经全委会核准后予以颁布实施。各分委员会的章程,将在下一学期开学后,同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一起,装订成册,提供给全校师生,作为学术事务运行与学术权益维护的重要依据。

6. 一年多来,校学术委员会还受理了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多项学术事务。校学术委员会就相关职能部门提请的共33项学术事务按性质和职责分别进行了审定、评定、审议或提出了咨询意见,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了作用。

7. 建设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网站。为了便于校学术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参考部分高校学术委员会网页,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正在建设学术委员会网站。网页下设机构概况、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工作平台、投诉与申诉、规章制度、资源下载等栏目。目前网站正在建设中,拟于下学期开学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