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0年学校暑假放假安排,结合研究院工作实际,为保障暑假期间研究院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现将研究院有关人员、防疫、设备、安全以及供应保障等方面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认真执行教育部、陕西省和学校2020年暑假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营造安全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氛围,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2、加强暑假期间日常服务和管理,保障各项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确保任务不减、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努力完成研究院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人员管理
1、全体师生根据各研究小组工作安排,正常开展研究和学习,确因各种原因需要请假,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2、全体师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疫情防控要求的实验室、宿舍管理和校园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制度。
3、指导教师应做好所指导学生的研究进度安排、实验风险评估、心理疏导等工作。
4、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教师暑假期间离开西安市均须遵照学校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离开西安市,需至少提前2天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提交教职工外出报备审批表;离开陕西省,需至少提前3天教职工外出报备审批表。
5、学生正常进行签到。
6、实行教职工安全值班制度,具体落实学校暑假期间各项工作要求。
7、未经批准的校外人员不得进入研究院。确因工作需要外人进入,填写来访人员报备审批表,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同时做好校外人员出入记录登记。
三、疫情防控
1、积极做好个人和工作区域的疫情防护工作。
2、公共工作区域和各实验室,采用轮班的形式,每天安排两人进行卫生清扫和“消杀”处置,并做好“消杀”记录。
3、专人负责防疫物资的储备和发放。
四、设备管理
1、明确仪器、设备、装置管理人员,完善并明示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2、严格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杜绝仪器、设备运转过程中无人看管现象,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规范使用。
3、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仪器、设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
五、实验室安全
1、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制度,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防护,熟悉实验室安全预案内容,发现安全风险应立即报告。
2、安全值班的教职工,应严格做好实验室安全值班记录并完成重点部位安全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点记录《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表》。安全巡查每日两次,早8:00--9:00;晚17:00--18:00;设巡查记录点设在负一楼特气房门口和二楼2206房间门口两处。
3、安全巡查内容包括人员的安全规范执行情况、仪器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以及药品试剂、水、电、气的安全使用情况等。
4、夜间(23:00至第二天6:00)原则上实验室不留人开展实验工作,确因实验需要在实验室过夜,须经指导老师同意并报研究院备案,并安排至少两人。
5、要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管理。妥善保管、规范使用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化学品;实验废弃物要分类存放,定期处置,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
6、消杀组组长负责夜间各通道的锁闭工作。
六、供应保障
1、化学化工学院暑假期间库房值班安排:朱悦卫 开放时间为每周一上午9:00-12:00,电话:81530757。
2、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仪平台,工作日正常工作。
3、实验室药品、耗材管理员每周一、周三补充库存,周二、周四下午发放药品、耗材。
4、实验室日常后勤保障工作,工作日正常进行。
5、设备维修和保障工作,工作日正常进行。
附件:
一、暑假期间服务保障工作分工安排。
二、《关于做好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西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9号令)。
三、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名单。
四、实验室安全预案。
五、安全值班安排表。
六、消杀值班安排表。
七、实验室安全巡视要求。
八、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表。
九、《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暑假来访人员报备审批表》
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暑假教职工外出报备审批表》
新能源高等技术研究院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