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比的通知-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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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在心理委员队伍建设中树榜样、立典型,有效促进我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将组织推荐我校优秀心理委员参加由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委员会举办的第六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校在任的校级优秀心理委员

二、推荐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在校担任各级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年;

(三)有心理委员的课程成绩或培训证明(具体包括心理委员MOOC证明、本校心理委员课程成绩或心理委员培训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往期接受过学校心理中心举办的心理委员专题培训者可在中心取得相关证明);

(四)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五)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

(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

三、推荐程序

(一)各培养单位最多推荐1名表现突出的心理委员参加本次评比。候选心委须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准备好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交至单位心理专干处。单位学生心理工作小组须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两校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

(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心委参评材料进行评审,并最终推荐3名校级心理委员参评全国百佳心理委员。拟推荐心理委员需提交个人介绍有关文字及视频资料(文字介绍500字以内,视频格式为MP4,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容量不超过200M)。


附件: 第六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推荐表(2023年).docx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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