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省高校严重心理危机事件研判会暨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干预与预防培训视频会的通知-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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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省高校严重心理危机事件研判会暨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干预与预防培训视频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3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工作安排,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将召开2021年上半年全省高校严重心理危机事件研判会暨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干预与预防培训视频会。现将我校分会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14:30

二、会议安排

1.第一分会场

会议地点: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学生剧场

参会人员: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党委研工部全体处级干部,本科生、研究生教育管理科成员,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全体教师及相关人员;各学院(部)、研究院(中心、所)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全体本科生、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2021级本科生新生辅导员除外)。

2.第二分会场

会议地点: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6学生处会议室

参会人员:2021级全体本科生新生辅导员

三、参会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隔位就座。

2.会议前对到会情况进行现场通报,不能按时参会人员请提前向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党委研工部办理请假手续。

3.全体参会人员须遵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伦理要求,现场涉及的危机个案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通知。

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

党委研工部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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