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及接收工作通知-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培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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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及接收工作通知
日期:2022年05月17日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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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15号)的有关规定,我校2022年继续接收国内一般访问学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与录取

(一)申请时间

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18日,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二)培养方式

一年期(2022年9月-2023年7月);

半年期(2022年9月-2023年1月或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三)申请条件

国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以及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可申请陕西师范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理论与专业知识基础及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2.具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中级工程师);

3.副教授(高级工程师)一般不超过45岁,讲师(中级工程师)一般不超过40岁;

4.高等学校教师须具有5年以上任教经历;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须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需自行联系有意向、满足指导国内一般访问学者资格条件的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请指导教师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导师信息可在《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接受国内一般访问学者目录》(附件1)中查询。

2.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指导教师所属学院(部、中心),经导师和学院(部、中心)初审同意;

3.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教师干部培训学院。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人须填报《陕西师范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提交至雁塔校区逸夫音乐楼305室;

2.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3.三项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

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至540222730@qq.com,并以“姓名+申报导师姓名”命名。申请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作假,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六)录取名单确定

教师干部培训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于6月30日前确定并公布录取名单,同时向申请者发送录取通知书(含电子版)。

二、报到与注册

学校向录取者发送《陕西师范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录取通知书》(随附《缴费通知书》和《入学注意事项》),同时将录取情况报送教育部武汉中心备案。因事、因病不能按时报到的访问学者,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教师干部培训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访学资格。访问学者的户口、档案等关系由原单位保留。学院按要求为访问学者设有临时党支部,可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

具体程序如下:

(一)访问学者按照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导教师所属学院(部、中心)报到。

(二)访问学者按照《缴费通知书》写明的费用将培养费交至教师干部培训学院财务室,并须按规定在报到时一次性缴纳相关费用。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费标准为:非实验学科10000元/人/学年,实验学科11000元/人/学年,艺术类14000元/人/学年。

(三)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不提供住宿,由本人自行解决。

三、培养方式与要求

注册入校后,访问学者与指导教师协商制订研修计划,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计划表》,经指导教师、学院审核同意后,入学报到两周内报教师干部培训学院备案。一般访问学者访学期间应完成以下主要研修任务:

(一)参与有关课题研究。积极参与校内导师的科研课题或参与教材编写,跟踪学科前沿,掌握研究方法,开展创新性工作。

(二)学习掌握本领域本专业理论动态和前沿技术,充分利用学校网络数据库信息资源,聆听本学科领域校内讲座,参加校内学术交流研讨会等。

(三)学习指导教师治学经验、教学理念和研究方法,聆听指导教师承担的讲授课程,积极协助校内导师完成课程讲授任务,做好课程辅导工作。

四、考核与结业

访问学者学制期满须接受研修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陕西师范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对其在陕西师范大学研修期间的思想道德、科研工作和教学辅导等情况给出考核评价,经注册学院(部)签署是否同意结业意见后报教师干部培训学院审定。

(二)考核合格并按规定办理完离校手续者,教师干部培训学院负责为申请者颁发由教育部监制、陕西师范大学盖章的《教育部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五、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可咨询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培训学院。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08206

联系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逸夫音乐楼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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