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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师范大学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申报和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团委、学生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巩固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深化“我为同学做实事”品牌项目内涵,推动学生会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我校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申报及交流展示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思想·做实事·树新风

二、参与对象

各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

三、活动时间

20244-6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项目申报

项目类别分为思想引领类、学业促进类、就业创业类、社会实践类、心理健康类、民族团结类、助困帮扶类、校园治理类、文体活动类、其他类,共10个类别。各学院(部)结合实际情况,参照项目要求及评价要素(见附件1)开展院内推选,确认推报项目,填写申报表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3)。

各学院(部)于425日前,将纸质版报名表报送至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四层东401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个学院(部)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项目的不再申报。

(二)项目建设经验交流

4月初,学校团委邀请陕西高校获评全国高校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项目进行经验交流分享。

(三)项目推进实施

4-5月,各二级团委指导学生会组织,按照申报方案,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全心全意服务同学,提升项目实施成效,进行项目实施情况阶段性总结。

(四)项目风采展示

6月,组织各项目在校内集中进行现场风采展示、项目答辩、同学满意度测评,综合进行项目评定,确定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项目和优秀项目名单。

校级精品项目将择优推荐参加省学联、全国学联学生会组织项目交流展示活动,并在校级团属新媒体平台进行展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二级团委要认真指导学生会组织结合工作基础和专业特色,精心培育项目、积极组织参加,将“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申报及培育作为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学生骨干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不断深化活动实效、创新品牌项目活动载体。

(二)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各二级团委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积极宣传动员、认真组织申报,切实将优秀项目推选出来。活动过程中突出实效、加强总结,坚持以评促选、以评促学,发现、巩固、推广一批做得实、叫得响的服务项目,真正推动学生会组织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服务同学成长成才。

(三)落实责任,保证安全。各二级团委要按照学校党委要求严格落实学生会组织指导责任,申报过程中把好审核、监督关,指导学生会组织依据校纪校规、学生会章程开展活动,不断增强品牌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

 

联系人:钱奕宇  朱宏伟  高 扬

邮  箱:snnuxsh@yuwei-crystal.com

 

附件:1.“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要求及评价要素

2.“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申报表

3.“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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