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项目实施县(区),各项目承办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西部骨干项目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33号)有关项目总结考核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强化分层分类、实施精准培训、推动提质增效”新国培理念落地,规范教师培训项目管理,推进教师培训质量提升,现就做好2023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西部骨干项目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3年项目总结工作
(一)总结报告
请各项目县(区)、各项目承办单位认真梳理总结2023年度实施“国培计划”项目的基本思路、主要举措、重点成效、突出问题及政策建议等,形成单位整体开展2023年“国培计划”工作的总结报告。项目县(区)不设总结报告的提纲,承办单位按照《“国培计划(2023)”—陕西省中西部骨干项目总结报告》(附件 1)提纲撰写总结报告,字数不超过4000字。同时请各项目县(区)、各项目承办单位按照《2023年“国培计划”项目总结材料清单》(附件2),报送总结材料。
(二)绩效评估
请各项目县(区)、各项目承办单位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坚持客观、全面、准确的原则,按照《绩效自评报告》要求分项目认真填写并报送。省教育厅将按照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中与抽查相结合、评估与指导相结合、培训专家与财务专家相结合的原则,以材料评审的方式对本次提交材料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调整新年度教师培训经费和任务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择优遴选推荐优秀案例
请各项目县(区)、各项目承办单位积极梳理总结,挖掘典型经验,撰写典型工作案例,同时根据教师参训及训后跟踪情况,挖掘一批能够体现培训效果、学习成果转化明显、示范引领作用发挥较好的参训教师,择优报送教师成长典型案例。每单位至少提交1个典型工作案例,每单位每类项目至少推荐2个教师成长案例。省教育厅将择优遴选出一批省级优秀案例,通过适当方式开展宣传,适时推荐部分案例至教育部国培项目办。
三、按时报送项目总结材料
1. 请各项目县(区)、各项目承办单位将“总结报告、绩效自评报告”纸质版(各一式一份,只接受邮政/顺丰邮寄)和培训工作U盘(包含附件2中要求提交的所有电子版材料),于2024年1月10日前一并寄送至陕西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
2. 跨年度项目按照要求提交已执行阶段的各项材料。
3.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项目县(区)和项目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注重凝练。
联系人:张科浦(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电 话:029—88668692
联系人:沈善良 张文杰(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
电 话:029—85319067,85319610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校务楼623室,收件人:张文杰 029—85319610
邮 编:710119
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