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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总结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3年03月29日 08:10  浏览量: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项目实施县(区),各项目承办单位: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的通知》(教师函〔20214)和《关于做好2022国培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国培办〔20232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强化分层分类、实施精准培训、推动提质增效新国培理念落地,总结2022年我省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工作,做好项目绩效考评,现就报送2022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总结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1. 项目县区总结材料报送

各有关项目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县区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协同开展项目调研、规划与实施情况,以及国培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果与影响等方面内容,整理培训资源,撰写自评报告,并按照《2022年项目县区总结材料清单》(附件1),报送总结材料。

2. 项目承办单位总结材料报送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本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新国培强化分层分类、实施精准培训、推动提质增效理念和要求的理解与落实情况;项目管理团队与指导团队组建,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对参训教师的训后跟踪指导情况;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过程管理、专家团队、考核评价、跟踪指导和成果打磨等方面的举措与落实情况;在学员发展和培训创新方面的特色做法、典型案例、学员成长案例;以国培计划为引领探索人工智能+教师培训的成效;教师培训的宣传、研究与决策咨询情况等方面内容,整理培训资源,撰写自评报告,并按照《2022年项目承办单位总结材料清单》(附件2),报送总结材料。

二、报送要求

1. 请各项目县(区)和项目承办单位将已完成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只接受邮政邮寄)和培训工作U盘,于47日前一并寄送至陕西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

2. 跨年度项目按照要求提交已完成部分的绩效评估材料。

3. 其他未完成的项目应尽快启动执行。原则上完成时间不晚于630日,并在项目完成后的15天内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期执行的,须向陕西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情况说明。

4. 请各项目县(区)和项目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注重凝练。教育部拟于近期对2022年陕西省国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视导,省教育厅也会对本次提交材料进行评审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新年度项目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张科浦(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话:029—88668692

联系人:沈善良 张文杰(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

话: 029—8531906785319610

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校务楼623室,收件人:张文杰 029—85319610

编:710119

陕西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

20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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