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学院2024年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项博士生综合考核安排-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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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学院2024年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项博士生综合考核安排
发布时间:2024-04-02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结合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项博士生招生工作实际,2024年国安专项博士综合考核安排具体如下:

一、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间:20244月14日8:30

面试教室: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三段3217

候场教室: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三段3207

二、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两项综合考核。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如学缘背景、工作经历、研究方向等。

2.专家提问,考生回答问题。不超过15分钟。

三、综合考核评分标准及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满分2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察100分(60分为及格线)、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100分(60分为及格线)。最终成绩为综合考核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成绩,分专业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保密要求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保密相关要求,复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答题情况等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相关信息和情况发布至网络或泄露给其他人,违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五、违规处理办法

1.复试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办法,参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可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1)以任何形式记录(包括拍照、录音录像、纸质记录)或向任何人、任何平台传播试题信息或考试视频、音频的;

2)复试过程中穿戴、使用相关设备实施作弊的;

3)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4)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三段23210

电话:029-85319129 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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