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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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发布日期:2023-02-16     作者:     浏览数:

一、申请条件

1.死亡人员;

2.出国定居人员;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外省参保,且当地未接入国家医疗保障平台无法办理个人账户转移的;

4.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见附件)。

2.相关证明材料

1)去世人员,请同时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及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出国定居(外籍)人员,请提供社保卡、护照复印件。

(3)无法办理个人账户转移的,请提供转入地参保机构出具的证明。

4)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请提供放弃参保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个人或继承人请将纸质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校社保中心(校务楼406室);

2.学校将资料整理后统一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个人账户清退审核完成后,费用将拨付至学校公户,再由学校发放给本人或继承人。

4.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资料不齐全的,退回资料。

四、联系方式

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406室

联系电话:85310629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xlsx 

 样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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