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陕西省行为与认知神经学科重点实验室
安全管理

三、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条 严格执行门卫出入制度。

第二条 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人人重视做好安全防患工作。

第三条 严格看管好门户、水电、各种气瓶,下班前应检查仪器电源和水源是否关闭,关好窗户,锁好门。

第四条 实验室各房间的指定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和线路,及时保养,排除仪器故障,消除隐患,严禁仪器带故障工作,严防损毁仪器设备,确保仪器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大型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第五条 各个分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对易燃、易爆、有毒药品要慎重操作,做好防患措施,未用完的药品应严格按其性质注明标签,存放箱柜内并加锁严格保管。

第六条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