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导师】关于开展第二届陕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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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导师】关于开展第二届陕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2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陕师校发〔202258)(以下简称《优秀导师评选办法》),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校内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

2.本次评选人数不超过10名,各培养单位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坚持师德为先、育人为要、突出实绩的原则,择优遴选、宁缺毋滥,具体条件需符合《优秀导师评选办法》(附件2)。

三、推荐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根据《优秀导师评选办法》进行材料审核及初评推荐,推荐人员需由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提交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同党委教师工作部、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核,通过人员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

3.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复核通过人员进行审议,并将建议人选提交学校研究审定。

4.学校审定。学校召开会议审定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进行表彰奖励。

四、其他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坚持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创新能力、培养质量为导向,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审推荐工作。凡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推荐人材料应真实可靠,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大力宣传优秀导师评选工作,择优推荐,并以此次评选为契机,通过选树先进示范,凝聚榜样力量,造就一流导师队伍。

4.各培养单位于410日之前,将《陕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4XXX导师个人风采介绍》(附件5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学位办邮箱:yjsxwb@yuwei-crystal.com


人:陈乐  魏茜

联系电话:85310354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3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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