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超过修业年限研究生注销学籍的公告-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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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超过修业年限研究生注销学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20     作者: 培养办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相关培养单位:

研究生院于627日发布《关于对超过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作学籍注销处理的通知》,经主管校长同意,决定对屠金路39名研究生作注销学籍处理。其中,袁嘉卿等11人于规定期限内向陕西师范大学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学术申诉专门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术申诉专门委员会于 2017 74日举行申诉听证会,经审议投票,决议如下:

袁嘉卿、沈剑、武文静、王丽、郑然、杨谦、杨森、罗绍康、李旭东、张东明、宋天嘉等11人的申诉请求得以通过,须在20171230日前完成所有毕业或学位论文答辩事宜。

屠金路28人逾期未提交申诉材料,视为放弃申诉权利,按照注销学籍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2009-2013级注销学籍人员名单.xlsx

研究生院   

201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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