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成果展】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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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成果展】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8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24〕2号),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拟定于2024年6月底进行现场展示评比,现面向全校征集创新成果作品,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品范围

成果展分理科类、工科类、文科类(含文科和术科)。

(一)理科类、工科类参展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成果、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已获授权)、已转化的成果等。

(二)文科(含术科)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其中,术科参展成果还可以是: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成果;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等;已创作的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申请的专利或已转化的成果等。

申报成果为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专著的,第一完成人应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为第二作者;申报成果为专利的,应已获得专利授权,第一完成人排名前三且在学生中排第一。成果展作品应重点突出研究成果转化和成果应用。

二、成果要求

(一)申报人应是我校在读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

(二)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类别申报,每个学科至少推荐1项创新成果。所推荐参展作品应体现本学科特色,注重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及社会效益等,作品形式尽可能多样化;

(三)材料翔实,文字表达准确;

三、评选程序

校内成果展作品评选程序为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培养单位审查、学校评审、成果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上报成果材料、组织后续参展事宜。

四、材料提交

研究生需填写《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及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2)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各培养单位汇总成果材料,填报《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推荐排序表》(附件3),于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1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yjsc8@yuwei-crystal.com(命名格式:单位名称+申请者姓名)。

五、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发动研究生积极参加此次活动,并组织专家对创新成果进行严格审查,所提交的创新成果应能高度展示我校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对于参加申报的成果及附件材料,如发现有任何抄袭、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申请人的参展参评资格,并按学校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余老师、闫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5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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