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博连读】关于2023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质量考核答辩安排的通知-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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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关于2023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质量考核答辩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6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相关培养单位、硕博连读生:

根据我校硕博连读选拔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质量考核答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1.答辩时间:12月29日(星期五)上午08:30-12:00。

2.答辩地点:长安校区文渊楼一段六层。

本次考核按文理科专业,分为四组同步进行考核。

第一组1602室,第二组1603室,第三组1605室,第四组1606室。等候室设在1604室(答辩分组与顺序安排详见附件)。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1.答辩人须使用PPT进行汇报,答辩时间控制在11分钟以内,其中答辩人汇报6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2.汇报内容:简要介绍在拟申请专业已经做过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阐述攻读博士学位阶段的学习计划研究设想。要求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三、其他

1.答辩人需充分准备汇报材料,并于答辩当天早上08:10到答辩现场拷贝答辩ppt。

2.无故不参加硕博连读生质量考核者,按质量考核不通过处理,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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