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2021级“一带一路”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开设公共专业课程的通知-研究生院(研工部)

培养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管理 >> 正文

培养管理

关于为2021级“一带一路”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开设公共专业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8     作者: 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一带一路”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经“一带一路”专项计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商议,决定本学期为2021级“一带一路”专项计划博士生开设公共专业课。9月23日开始上课。

上课时间:大部分时间为每周四下午14:30—16:20。部分在其它时间。

上课地点:长安校区文渊楼3412教室。

具体上课安排和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8日

关闭
上一条:关于2021级“1023计划”博士研究生公共课程安排... 下一条:关于2021年秋季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补考的通知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