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提高本科教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激励和表彰在实习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实习带队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23年教育实习带队教师。
2.2023年专业实习带队教师。
推荐人数,各学院(部)分别按照教育实习带队和专业实习带队教师总人数的30%推荐(四舍五入)。
二、评选程序
各学院(部)对推荐的2023年度优秀实习带队教师师德师风、申报材料予以审核,并在本单位对推荐教师进行公示。
三、学校评审
学校对各学院(部)推荐的“优秀实习带队教师”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布相关文件进行表彰。
四、报送材料
1.报送材料:《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实习带队教师申报表》一份,限A4纸双面打印。
2.报送方式:各学院(部)请将纸质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8室),优秀实习带队教师申报表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扫描,pdf格式,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请点击此处在线提交,截至时间:2023年12月1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各学院(部)要遵循公开透明、公平推荐、公正评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确保推荐工作的客观公正,把评选推荐工作的过程作为总结实习工作、交流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
教务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