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确认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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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确认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2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教学计划是教学管理的龙头,直接影响到开课任务书编辑、排课、选课、考试及成绩的录入,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师教发〔2006〕43号)和整体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核对和确认2024-2025学年季学期教学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确认路径

进入高校教务管理系统“教学管理”模块,进入“培养方案模板”,点击“查看培养方案”,点击“查看专业理论课程安排”,选择相应的年级、院系、专业、开课学期,随后点击检索便可看到相应的“2024-2025学年季学期教学安排表”。

二、核对范围

本次核对范围为202120222023级本科各专业除通识教育选修课以外的所有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另行安排2024级另行通知2024-2025学年季学期公共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公共必修)及有关实践课程如下:

年级

课程名称

课程号

周学时

学分

2023级

大学语文(文)

0221001

2

2

大学语文(艺、体)

0211012

2

2

形势与政策(三)

1711007


2

大学外语(三)

0411048

SY0411048(文理科实验班)

2

3

大学外语听力(三)(音乐学院、体育学院、文理科实验班除外)

0411030



大学体育(三)

1011041


1

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

1611045

1.5

1

心理学基础(师范专业)

2431028

2

1

儿童发展(师范专业)

2431029

2

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711034

3

3

2022级

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道德

(除优师外所有师范生)

1531130

2

2

中西部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道德

(优师)

1531172

2

2

形势与政策(五)

1711009



大学体育(五)

1011043


1

中学生心理辅导(师范)

2431032

2

1

现代教育技术(网络教学)

(师范)

1531129

1

1

2021级

形势与政策(七)

1711011


2

教育实习(师范)

**50031


6

毕业论文(设计)

**50033


4

    2.请各单位仔细核对该表中所列课程和课程号,并注意区分师范、非师范及文理科等专业性质。注:1.2/2指课内周学时2,课外实践/实验周学时2,其他类同。

3.请各学院(部)务必仔细核对公共必修课程,以免发生遗漏现象。

4.新文科实验班、理科实验班及优师计划等培养方案公共必修课会有不同,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核对确认程序及时间要求

1.410日前,各学院(部)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严格对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完成2024-2025学年季学期各年级招生专业教学计划的核对工作,并将其印发给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最终确定下学期各招生专业的教学计划;

2.417日前,教务系统执行下学期教学计划。此后,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再做调整需要调整教学计划的学院,请在此前进行)。

3.422日前,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含公共必修课教学秘书)征求任课教师、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及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意见,拟好下学期各年级招生专业的开课计划表(开课任务书),即初步安排好各门课程的教学班安排、任课教师、上课教室类型等,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辑开课任务书做好充分准备。

4.集中办公编辑开课任务书工作另行通知。2023级的开课任务书编辑待专业分流结束后进行。

此部分工作请高度重视,在编辑开课任务书工作中确定合班分班、任课教师等信息,后期不再受理此类情况,以防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四、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的有关要求与程序

1.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调整需有正当的调整修改理由,需先后经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学院(部)教学委员会、主管教学副院长分别审批同意,报送教务处审批。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教学计划。

2.更改课程的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更换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的调整)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等情况,均属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要在417日前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3.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的程序和权限

1)教学计划调整、修改事宜由有关学院(部)提出,经院教学委员会审核论证,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批,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表》,根据调整和修改的内容,学校按相应的程序审批。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调整、修改教学计划,若学院(部)认为确需调整、修改教学计划,须按照程序,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a.调整、修改必修课的教学计划;b.停开选修课程的数量超过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c.每学期在编辑开课任务书结束之后、排课期间、授课期间调整教学计划等情况。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须按照程序,经教务处处长或主管处长审核批准,可调整、修改教学计划。a.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调整修改选修课的教学计划(停开选修课的数量在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以内);b.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增开选修课等情况。

4)凡未按照上述程序和规定,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擅自变更教学计划者,视其情节,认定为严重或重大教学事故,对相关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师教〔2023〕28号)严肃处理。

4.本学期开展教学计划调整的工作方式为:线下。

线下方式:根据需求填报《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表》(附件1)。

五、说明

1.各年级教学安排全部确定后,统一报送“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安排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经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1份报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1份学院留存(注:打印时请按照存档要求留3cm左右宽页眉)。

时间要求:纸质版请于4月22日前完成报送,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jck@yuwei-crystal.com。

2.下学期共20周,其中教学周为18考试周为2周(暂定)

 

附件:1. 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表

2. 20212022级班级信息表

教务处

2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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