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文化活动月”的通知-陕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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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文化活动月”的通知

部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次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有效提高师生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营造“人人要安全、人人管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学校现举办“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文化活动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实验安全,我先行”为主题,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开展系列实验室安全教育及文化宣传活动,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技能,做到安全工作“入脑入心”,保障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携手共建平安校园。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党委保卫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协办单位:各相关二级单位

三、参加人员

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师、本科生及研究生等。

四、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五、活动形式

1.实验室安全教育文化活动月启动仪式;

2.发放实验室安全手册;

3.实验室安全微视频创作大赛;

4.实验室安全宣传海报设计大赛;

5.理工类学院及重点实验室专场活动;

6.实验室安全系列报告会;

7.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技能培训;

8.应急疏散演练;

9.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具体安排详见《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文化活动月工作方案》(附件)。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相关单位要精心策划、认真部署,以本次安全活动月为契机,加强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有的放矢,确保实效。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的同时,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实际情况和研究方向,开展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活动,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实验室师生安全红线意识。

(三)及时总结,积极宣传。各单位应及时收集各类活动素材,做好活动月宣传工作,并将活动组织情况提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dlca@yuwei-crystal.com)。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