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校医院关于办理大学生医保跨校区门诊统筹报销业务的通知-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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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校医院关于办理大学生医保跨校区门诊统筹报销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位参保同学:

已缴纳2024年度西安市大学生医保费用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西安市大学生医保待遇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按照自然年度参保缴费。

学校两校区的校医院分别为我校学生医保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且我校校医院为“两院一体”,长安校区学府医院和雁塔校区校医院分别为两家定点医疗机构,隶属不同行政区域进行管理,我校大学生只能按照参保时缴费所在的校区医院作为唯一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统筹实时报销,故参保学生仍不能进行跨校区门诊统筹。

为解决我校学生跨校区就诊进行门诊统筹报销问题,现将办理流程告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因跨校区上课、搬迁等原因,我校学生存在年度内跨校区就医的情况,导致参保学生在校享受医保政策时诸多不便,经校医院多次与西安市医保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长安校区学府医院和雁塔校区校医院可以共同作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统筹,但不能进行实时结算,需办理线下报销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跨校区在校医院就诊时,需先自行垫付相关费用,留存好就诊发票。

2.自2024年1月1日起,参保学生须在就诊后的一个月内,在工作日期间将本人跨校区就诊票据、病历、费用明细、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本科生提供中国银行卡复印件,研究生提供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提交至参保所在校区医保科。

3.校医院医保科集中于每年6月、12月前往相关医保部门提交报销材料,并将报销费用转入学生本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二、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大学生医保的门诊统筹保障范围为: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70%,个人承担30%,一个参保年度门诊医保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三、其他

大学生医保的保障范围包括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紧急抢救及住院,有关待遇享受等问题请查阅《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杨老师,学府医院一层医保科,电话85318790

雁塔校区马老师,校医院一层医保科,电话85303590


附件: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docx                                                                                             校医院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