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实施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
2.收集、整理、鉴别、保管、利用、统计学校各类综合档案及有关资料,做好档案利用开放鉴定工作。
3.负责教职工及学生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鉴别、保管、查询、转递、统计等工作。
4.指导、督促学校各单位做好立卷归档工作,组织学校专(兼)职档案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
5. 负责数字档案馆建设,可信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安全管理等工作。做好实体档案的安全管理。
6. 负责校史馆的布展建设、开放运行和安全管理。负责数字档案馆建设,可信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安全管理等工作。
7. 开展档案及校史学术研究,负责档案和校史资料的挖掘整理、编纂出版。
8.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档案和校史的文化育人功能。
9. 做好实体档案的安全管理。
10.承办学校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