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年底毕业研究生档案接收及转递工作的通知-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 陕西高校教系统档案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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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年底毕业研究生档案接收及转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中心、研究院、所):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届年底毕业研究生档案移交及转递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移交

1.移交时间

202412-19日。

2.移交地址

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图书馆西附楼二层2017室)。

3.移交内容

1)研究生毕业生档案:毕业生登记表*、学位申请书*、授予学位决定*、评阅意见书(硕士研究生2*,博士研究生5*)、体检表。

2)党团材料:党员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政审函调或外调材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登记表、转正申请书,以上材料放到前面,其他材料放在后面,用入党志愿书把所有材料夹住,用铅笔在入党志愿书封面标注学号)、团员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

3)其他材料:教师资格申请表等。

说明:带 * 材料为必归材料。

4.移交程序

1)审核认定。毕业生培养单位需在移交档案馆前对相关档案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认定,并通过学生档案智能服务平台提交移交目录清单(提交入口:http://www.yuwei-crystal.com/xsda.yuwei-crystal.com:8888/ssd-web/)。使用教程请点击以下链接:http://mp.weixin.qq.com/s/I6SaCJxMVRlpG8y2A2OAvA/

2)材料移交。各培养单位以学院(学部、中心、研究院、所)为单位进行档案材料移交;档案材料按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不接收学生个人送交的档案材料;移交工作需由各培养单位安排人员与档案馆工作人员共同完成。

二、档案转递

1.档案邮寄

档案馆将于202412-19日开展档案接收和邮寄工作,统一按照招生与就业处移交的档案邮寄地址进行档案转递,20231229日之后不再受理任何邮寄地址信息变更业务。

2.去向查询

请毕业生同学关注“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微信公众号,关注信息通知或进行业务咨询、档案去向查询等。

三、其他事项

如学校工作安排有变,相关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攀,联系电话:85310254





                                    档案馆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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