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校史资料和实物征集公告-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 陕西高校教系统档案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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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校史资料和实物征集公告

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同志及家属、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岁月荏苒,光阴似箭,转眼间陕西师范大学已度过了七十多年的风雨历程。为全面、真实、准确地记录建校以来的发展历程和办学成就,传承师大文化,弘扬师大精神,学校启动了陕西师范大学校史馆的建设工作,因此,档案馆特向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同志及家属、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上级领导、重要外宾、社会名流、杰出校友、兄弟院校等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照片、讲稿、录音带、录像带、报刊报道,以及题词、赠言、手迹或赠送的珍贵礼品、纪念品等物品。

(二)学校各个时期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知名教授的照片、任命书、证书及获奖材料,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或日记、教案、手稿及信函等。

(三)学校及校内各单位获省、市级以上奖励的奖状、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

(四)学校不同时期的证件和徽章。如:校牌、印章、校标、校旗、校徽、纪念章、工作证、学生证、毕业证、借书证等。

(五)学校和各处级单位不同时期的印章及历任校领导的印章。

(六)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等;杰出校友事迹、简历、照片等。

(七)各个时期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等)、教学科研、生产实习等过程中形成的照片和实物。 

(八)我校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以及学校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试卷、教具模型、记分册、校内使用的票证等。

(九)国内外机构、海内外各界人士、校友捐资助学、交流合作的资料、照片和实物等。

(十)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

(十一)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或对本人熟悉了解到的学校各个时期发展历程中有意义有价值事件所撰写的回忆性文章。

(十二)其它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历史面貌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或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对无偿捐赠者,学校档案馆将捐赠物品永久妥善保存,并对捐赠者提供利用方便。

(二)代管或复制。对珍贵的照片、光盘、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在双方签定保管协议的情况下,由学校代为保管,或者复制后将原件退回本人。

(三)转让。对于特别珍贵的校史资料或实物,在持有者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协商后由学校购买收藏保存。

对征集到的校史资料经鉴定具有收藏保存价值的,档案馆将为校史资料提供者颁发证书和纪念品,以表谢忱。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年限:不限。

(二)征集时间:201611月起。

(三)提供图片资料和实物的需附简要文字说明,如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

四、联系方式

校史资料持有者可以通过电话、书信、Email或面谈的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29-85310250;029-85310596

电子邮箱:dag@yuwei-crystal.com

档案馆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东附楼二层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

邮政编码:710119

 

                                           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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