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 陕西高校教系统档案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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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馆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在日常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及职责

㈠馆内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馆长任组长,副馆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

㈡办公室作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建立消防安全员队伍,制定演练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

㈣馆内建立消防安全员队伍,全馆工作人员均为本馆义务消防安全员。

㈤消防安全员主要职责:积极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对本岗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行为;遇到火警,按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积极疏散人员和扑救火灾。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㈠馆长为本馆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馆的消防安全工作。

㈡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责成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员,具体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㈢办公室为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制度,进行消防宣传,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㈠馆内机房、库房等为禁烟区域。

㈡馆内严禁焚烧废纸和其他可燃物。

㈢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电热用具;

㈣非电工不得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

五、消防检查制度

㈠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和节假日前要组织对全馆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㈡各科室每月对本部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㈢全体工作人员上下班期间应对本岗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㈣各级检查应认真进行,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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